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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90-10-08

王業立(東海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最近「立委席次減半」的議題相繼被若干政黨所提出,以作為年底立委選舉的訴求。有鑑於立法院在過去一向被視為國內政治的主要「亂源」之一,因此繼國大「虛級化」之後,「立委席次減半」的訴求也引起了各界一定程度的迴響。

 

姑且不論「立委席次減半」涉及修憲的高門檻與立法委員自身的既得利益,在實際操作上可能遭遇的困難度,而各政黨在喊出這個議題的同時,似乎也都沒有提出較具說服力的說帖,而多少流於人云亦云直覺式甚至民粹式的選舉口號,這是相當可惜的事。在深度思考「立委席次減半」這個議題時,負責任的政黨或政治人物,起碼必須先清楚回答下列幾個彼此相關的問題:台灣的立法委員真的已經太多了嗎?有無客觀的衡量標準?一個國家國會議員的數目究竟應該是多少才算合理?立委為何正好要「減半」?怎麼算出來的?減半的目的究竟為何?

 

從比較政治的角度而言,一個國家國會議員的數目究竟應該是多少才算合理?這固然與其人口多寡、領土大小、歷史背景、憲政體制、甚至國會結構(一院制或兩院制)都會有關係,但是要維持一個合議制的全國性立法機構的議事能夠有效、正常的運作(例如適當的委員會分工、委員會的規模比例等),國會議員的數目當然不宜太多或太少。但究竟多少才算適當?或許不能只靠直覺的反應或主觀的好惡,在政治學理論中,有一著名的「議會規模立方根法則」(The Cube Root Law of Assembly Sizes)或可提供參考。該法則根據對於各國國會的經驗性研究與所建構之理性模型加以驗證,指出「各國的實際國會議員數目,傾向接近各國人口數的立方根」。如果依據此公式計算,則我國立法院的立法委員總額應為二百八十二名左右(以內政部所公布的台灣地區去年的人口數為計算標準)!現在的二百二十五名不僅不會太多,事實上依此法則計算,還可能略少了些呢!

 

除了政治學理論外,在實務經驗上,如果我們檢視最新的世界各主要民主國家國會議員數目亦可發現,不僅許多人口比台灣少的國家(例如希臘、葡萄牙、瑞典等國),其國會議員數目多過台灣;如果以國會議員數與人口數的比例來衡量的話,現在台灣每一位國會議員所代表的人口數(目前台灣每一位國會議員代表近十萬人口),除了少數人口逾億的國家外(如美、日、印度),實已經比絕大多數的民主國家都來得多。以人口數在一億以下的民主國家為例,台灣目前每一位國會議員所代表的人口數,比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希臘、冰島、愛爾蘭、以色列、義大利、盧森堡、馬爾他、紐西蘭、挪威、葡萄牙、瑞典、瑞士、英國都多,而與加拿大、法國、荷蘭、西班牙相仿,僅略少於澳大利亞與德國。所以部分人士主觀的認為台灣立法委員的數目已經太多,這個論點其實我們並無法找到太多客觀的數據資料可加以支持。

 

其次,退一步而言,立委席次如果真的非要減半不可,事實上只要全民有共識、政黨有共識,又符合政治正確性,當然也並非絕對不可行。但我們必須先弄清楚的是,立委席次減半的目的究竟為何?除了節省公帑外,提升議事效率、改善議事品質、解決目前的國會亂象是否應為其中最重要的目的?但這些真的與立法委員的數額有絕對的因果關係嗎?過去亦由全台灣選民所選出的省議員總額才七十九名,在地方上,他們比當時的立委更「一軍」,依此邏輯,過去省議會的議事效率與議事品質應該足為目前立法院之表率。但是問題的癥結,真的只是在於席次的多寡嗎?

 

其實,立委數額就算真的要減半,也必須與其他國會改革議題(例如加強委員會功能、改革黨團協商制度等)配套進行才有意義。否則,在現有的二百二十五席的數額下,立法院中議事都常因人數不足而流會,如果未來席次減半的話,議事運作是否可能會更為困難?目前的十二個委員會,在立委席次減半下,該如何組成?該如何開會?法案審查的品質會因此提升嗎?目前五人即可組成的黨團或聯盟,在立委席次減半下,是否二或三人即可組成並參與黨團協商?如此「密室分贓」、「政治勒索」的現象是否會更為惡化?如果這些問題無法配套思考與真正解決,光喊「立委席次減半」事實上只是一句嘩眾取寵的廉價競選口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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