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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續發展 建立非核家園
文/王塗發(台北大學經濟學教授兼教務長)
2000.10.26
兼顧經濟成長、環境保護、以及社會公平與正義的「永續發展」乃是當今國際上發展的主流。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不能違反世界潮流。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須為人民建立一個有公義、有關懷且安全的生活環境,以及一個水、電無缺的良好投資環境。事實上,建設台灣成為綠色矽島,追求永續發展,乃是本政府最主要努力的目標。
我們追求永續發展不僅要造福這一代人,也要造福後代子孫。我們不能為了經濟發展而破壞生態環境,禍延後代子孫;也不能違背社會正義原則,欺壓弱勢族群或以鄰為壑。當我們為了經濟發展而不斷地增建核電廠,將半衰期長達數萬年的高放射性核廢料遺毒給後代子孫,也造成核電廠與核廢場週遭的居民終日惶惶不安,如果我們站在人道的立場,感同身受,將是情何以堪!如果我們對核一、核二與核三所產生的核廢料,迄今仍然無法作妥善的終極處理,卻還要再增建核四,再增加幾十年的核廢料,我們對後代子孫怎麼能交代得過去呢?德國的廢核政策,要在2021年之前汰除所有核電廠,建立非核家園,並在最近(10月10日)宣布要關閉一座幾乎沒有使用過的大型核電廠,正可作為我們追求永續發展的借鏡。
英國自1990年以來就不再訂建新核電廠;美國更早自1978年以後就沒有核電廠的新訂單,而且取消了一百一十多座核電廠計畫,其中有47座是已部分施工或已完工。美國就是靠電力完全自由化,由民營電廠來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的充足與穩定的電力。英、美先進國家的作法,都值得我們學習。想想看,如果電力事業完全自由化,可由民間電廠來提供廉價、充足的電力,我們為什麼不讓電力自由化呢?政府當然知道,產業發展確實需要電,而且更需要穩定、廉價的電。只是如果不靠核電,就可提供充足、穩定且廉價的電力,那不是更好嗎?
企業界擔心廢核四會造成缺電的危機,影響產業發展,認為廢核四就是反商。其實,廢核四並不會造成缺電的危機,也不是「反商」,反而是「親商」。核四廠的兩部機組原來預定在民國九十四年與九十五年才開始商業運轉、供應電力,所以廢核四如果會影響到電力供應,也是在五、六年之後,而不是現在或最近這幾年。不過,根據台電提供的資料,到民國九十五年與九十六年,如果不建核四,我們的電力供應量比一年中用電量最高一天的尖峰用電量還多出18.8%與13.6%的備用電量。而我們過去十年來每年的電力備用容量率都低於13%,還有平均6%以上的經濟成長率;日本自1983年以來的備用容量率也都低於13%。這表示到民國九十六年,即使不建核四,我們也不會有缺電的問題。民國九十七年之後,或許電力會比較吃緊一些。未雨綢繆之計,在廢核四之後,政府將採取下列措施,來提供充足、穩定與廉價的電力:
速推動電力事業自由化
解除電力管制,讓發電、輸電、配電與售電完全自由化,提供無限商機給民間業者。同時也開放外商前來投資。就像電信自由化帶給通訊產業龐大的商機,並讓消費大眾享受廉價的通訊產品與穩定的通訊品質一般,電力產業將為民間業者帶來絕佳的投資機會,也會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促進民間活力,帶動經濟發展,且可讓消費大眾享受廉價的電力。因此,廢核四不但不反商,反而是親商。
責成台電更新既有電廠,提升發電效率,健全輸配電系統
只要把核四尚未支用的上千億元預算部分,用來逐步更新既有的氣渦輪機與複循環機組,使其發電熱效率由原來的24.18%與38.86%提高到55%(僅比國際水準56%∼60%之間稍微低一點),則在七年內,在不增加天然氣燃料與不擴增輸氣設施的情況下,即可增加裝置容量達300萬千瓦,足以完全填補核四廠270萬千瓦的裝置容量。如果其他火力發電機組亦加以更新,則效果將更大。而這些更新機組又可比核四更早提供電力。至於健全輸配電系統,則有助於電力的穩定供應。因此,停建核四,反而可以使電力供應更加充裕且穩定。
積極推動清潔的再生能源
政府將獎勵風力能與太陽能等綠色再生能源之開發。再生能源不但可以促進能源多元化,增強能源的安全保障,而且可以利用本土的自產資源,提供符合環保要求的能源。它可以有效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與環境污染程度。在經濟方面,它可以創造投資機會,促進產業發展,並創造眾多的就業機會。尤其風力發電與太陽能發電技術都已趨成熟,商業化已是指日可待,而且太陽能光電板的生產又可帶動半導體產業的發展。積極開發太陽能光電等再生能源,將可提升台灣的科技水準與產業競爭力。因此,停建核四,積極開發再生能源,促進民間活力,將有利於台灣的永續發展。
為了台灣斯土斯民,為了我們的子子孫孫,本政府決定廢除核四之興建計畫。希望朝野捐棄成見,攜手共創美好的未來;讓我們追求永續發展,建立非核家園。
(作者王塗發╱國立台北大學經濟學教授兼教務長、澄社社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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