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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喜迎接台北二000同志公民運動

文/畢恆達(台灣大學婦女研究室研究員)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第15版
2000.09.02


從民國七十九年台灣第一個同志團體「我們之間」的成立,到今年「同志諮詢熱線」成為第一個正式立案的同志團體,高雄市的教育局與社會局也支持同志成立「台灣同志人權協會」;再到今天台北市民政局與眾多同志團體一起舉辦「台北二000同志公民運動」,台灣同志團體在艱難困苦的環境中,慘澹經營同志運動,已經逐步開花結果。台灣如果要向一個重視人權的社會邁進,今天的同志運動將有重要的指標作用。

相較於同志在台北市人口中所佔的6-10%的比例,市政府一百萬元的經費可能讓每個同志只分到五元,但是市政府有「認識同志」的誠意,已經是一個值得讚賞的開端。不過社會上仍然出現反對同志運動的聲音,因此我們有必要針對這些觀點進行更深刻的思考。

反對同志的第一個理由是同性戀會導致人類絕種。事實上,自有人類以來就有同性戀的存在,人類如果會絕種,恐怕會是因為戰爭或破壞生態,而不是同性戀的存在。一個女人終其一生,可能可以生下二、三十個小孩,那到底生幾個,才是「自然」呢?農業社會裡一方面醫療較差一方面種田需要人手,所以鼓勵女性努力生育。工業化之後,人口過剩,政府的人口政策變成兩個恰恰好、一個不算少。所以生育其實是一個歷史與社會的問題,而不是自然物種繁衍的問題。況且社會上也有許多頂客族(雙薪不生育之夫妻)、不婚族,他們也要因為可能導致人類絕種而受到譴責嗎?而且真的就物種繁衍的角度,由於同志絕大多數自己沒有後代,所以會用自己的心力與金錢去照顧別人的小孩,這樣對社會不是也有很正面的作用!

反對同志的第二個理由是同性戀違反「同性相斥、異性相吸」的自然法則。同樣地,甚麼是「自然」,誰知道呢?異性相吸只是存在的多數現象,而不是唯一的法則。如果有的人基於同性相吸而獲得成長與快樂,有何不妥?

有的人說不出所以然來,就是認為同性戀噁心變態。然而所有同性戀犯過的錯,異性戀也都曾經犯過;所有異性戀對社會所做的貢獻,同性戀也都共同參與其中。如果你認為同性戀噁心,那你的身上、你的腦中,其實已經充滿噁心的存在,除非你能夠脫離文明對你的孕育。達文西、米開朗基羅、柴可夫斯基、王爾德、吳爾芙...同志族繁不及備載。每天打開報紙、電視、收音機,裡面充斥許多同志的創作,只是你不知道罷了。

還有一群教徒,一方面說深愛同性戀者,一方面又認為同性戀者沒有達到上帝的標準,因此需要悔改。那我覺得你的智力太低、你覺得我的體力太差、我們覺得他的EQ不夠,請問誰才合乎上帝的標準?同性戀和異性戀唯一的差別是愛慾對象性別的不同,並不妨礙他人,請問何罪之有?教徒積極地想要醫治痛苦的同性戀,讓他們轉變成為快樂的異性戀。殊不知同志的痛苦正是來自於一個不懂得尊重人權的社會,若能袪除社會對同志的歧視與壓迫,同志自然可以快快樂樂的生活。

生為同性戀,此生何辜?異性戀社會卻教導他們要否定自己、厭惡自己,這是奠基於甚麼哲學的教育?在這樣不懷好意的環境中成長,真的,每一個能夠存活至今的同志都是一則生命的傳奇。台灣的社會還是有學習與反省能力的,藉由今天的同志公民運動,且讓我們給所有同志與願意認識和關心同志的人們深深的祝福與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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