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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都市成為安全而有趣的地方

文/畢恆達(台灣大學婦女研究室研究員)
2000.5.10 【自由時報】


 從三年半前的彭婉如事件、到白 曉燕事件,再到現在高雄一個月一百八十五件的搶案紀錄,以及飛車砍手搶錢的報導,顯見治安敗壞仍然是人民日常生活中恐懼的重要來源。新的內閣,除了核四、兩岸關係、教育等重大議題之外,治安的維護恐怕也應該列為首要的施政重點。沒有安全的生活環境,任何其他政策都有可能變成高調。一般控制都市公共空間犯罪的策略主要有兩種。一種認為治安的惡化來自於罪犯過多以及鬆弛的司法體系,於是要求更多的警力、更嚴格的法律,以及更嚴峻的判決。然而警察不可能無所不在,也無法解決不友善的對待與不自在的感受。更弔詭的是 ,它可能因此將都市變成是一個警察國度或堡壘要塞。窮人與無家可歸者被驅離、公共廁所遭到封閉、公園與購物中心等空間為高牆、私人警衛與電眼所圍繞;這些措施讓都市公共空間中的市民更加的冷漠與猜忌,也深化了對於「他者」的恐懼與排斥。

 另一種策略假設犯罪來自於貧窮與社會崩解,因此政府應致力於邊緣青少年的救援工作,加強教育、增加社會福利措施、與創造就業機會。這種有關貧窮與社會歧視問題的改善,雖然是一種比較能夠治本的作法,但是需要投注相當可觀的經費與人力,也相當耗時。

 近年來有第三 種策略的提出,亦即「安全城市」的計畫。它建立在「透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的基礎上,加強市民與政府的合作,實質改善住宅、運輸系統、公園等空間的安全設計,並進而與社區發展、教育等結合,以有效的防治犯罪。首先市民因為是社區與都市的日常使用者,因此被視為是防治犯罪的專家。尤其是社會的邊緣角色,如婦女、小孩、窮人與老人,他們最知道都市暴力的風險在哪。由政府提供機會讓他們參與提案,以便針對特定的實質空間提出改善的具體策略。安全城市的計畫,促進了市民、政府與警察之間的互動與參與,不將犯罪看成是單純的警政問題, 而是必須整合到都市公共生活的不同面向之中,藉由居民的關心、討論與提案,提升居民的能力。

 都市最可貴之處即在於不同背景的人可以相互互動與學習,然而一個讓人恐懼的都市,卻會使人望而卻步、退縮至私人封閉的領域。人越相互猜忌、越不敢使用公共空間,都市就可能越敗壞。如何藉由增加照明、提供非正式的相互觀看與救援的機會、去除安全死角、創造活動讓市民樂於出現、加強環境維護、改善指標系統等,重新讓都市成為一個安全而有趣的地方,是當前急迫的都市政策。解除市民的恐懼,政府責無旁貸,但是也應善用市民的經驗與智慧,一起繪製都市的安全與危險地圖,增加市民之間彼此的合作與認同,進而提出創造性的改善策略。

 不過放在台灣的現實情境裡,「上行下效」恐怕也是一個導致治安一再惡化的重要原因。從民意代表的自肥方案、各種A錢手段、虛報競選經費、採購案件中的回扣、違法超貸等,透過媒體的報導,赤裸裸地公開上演,給民眾很錯誤的示範作用。似乎只要有權有勢,就可以明暗一起來,隨心所欲的奪取利益。如果期待一個治安良好的社會,也許先要有一個清廉的政黨與政府才能克竟全功。(作者畢恆達為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澄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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