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之怒 災民之痛
文/石世豪(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2000.09.19
去年九二一震災到今天,正好屆滿週年。這個千禧世紀末的天災,在寶島台灣留下深深的震殤,也撕開舊體制多年粉飾的太平假象:法令政策龐雜瑣碎,少有興利救急的積極作用;行政官僚爭功諉過,欠缺分層負責的整體效能;政治人物藉機造勢,不見人饑己饑的無私奉獻…果然選後「變天」,舊政權「執政最有經驗」的神話破滅,民眾具體以行動促成政局轉變。
陳水扁當選總統、倉促組成新政府之後,八掌溪洪水奪走四條人命,他難忍「震怒」;集鹿大橋遲遲不通車,又讓他「發飆」。表面上,行政官僚臨事瞻顧、延誤救災時機,相關人員設辭詭辯、競相推卸責任,這種千篇一律的「舊戲碼」在媒體上不斷「翻新」,確實惹人生氣。然而,政府機關與個別公務員不能急人之所急,民眾在政權交替後改革期望普遍升高,這中間重重疊疊的認知斷層,政權移轉至今的短短四個月裡,已經觸動多次政壇「餘震」。長此以往,什麼時候又會因為鬱積太多不滿能量、再次爆發強震?
這兩次「總統之怒」,都是由媒體參與作用,又透過媒體波及全國,主其事者與全體公務員不會當作「無感地震」,全然不為所動。誠然,媒體是當代主流價值的塑造者,經常以「第四權」的姿態影響公共政策,反對黨人士、地方首長、民意代表知之甚詳;因此隨著「主震」擺動議題,緊咬新政府不能有效指揮、遇事無法及時反應的「罩門」,原來也是「人之常情」。但是,當情勢演變為災民必須拋頭露面,在「媒體效果」的考量下製造「議題」,否則就無法博取「高層」青睞、更無從行使「頭家」應有權利的局面,這就不只是政客作秀、媒體炒作的問題了。
其實,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多得是「輿情通報」單位,根本不必等到媒體大肆報導之後才倉皇回應。從新聞、研考、政風到最近備受詬病的「國安報告」等「情報」機制,原來都該扮演公部門「耳目」,清晰傳達政府內外資訊,讓各項施政確實符合民眾需求。只不過,執政者慣以黨派私念取代公意,往往錯把政治宣傳、公共關係、政績展示、個人效忠、政敵偵防當作優先目標,轉而試圖干預、阻礙,甚至誤導資訊流通。正因為如此,官僚為禍原是「災民之痛」,如今卻以「總統之怒」登上媒體,對於富有媒體控制經驗的台灣而言,更是加倍諷刺。
以新聞官署為例,不但貴為各級政府「化妝師」,同時身兼媒體主管機關,依法得徵用廣播電視「宣導政令」;此外,新聞局還主控中央電台董事任命、北高兩市新聞處更直接握有市政電台經營權柄。媒體竟被如此貶抑為傳聲筒,這就無怪乎解嚴之後,新聞局樂得放任廣播、有線電視加速商業化,另一方面卻又遲遲不肯徹底解決黨政軍操控無線電視的歷史問題。怪的卻是:新聞局推三阻四、百般拖延媒體及自身改造工程,讓「陳水扁國家藍圖」裡的「傳播媒體白皮書」至今還是畫餅,曾經領銜聲請大法官釋憲、挑戰舊政權資訊操控的當今總統,您為何不生氣?
我們鑑往以知來:新政府倘若有心杜絕這種波及全民的資訊扭曲「政災」,切實做好媒體法制重建工作,就應該及時履行競選承諾,透過「公共化」措施將無線電視還給公民社會,並且將新聞局精簡為發言人室,停止操弄資訊流通及輿論走向;更重要的是,不要再聽任官僚惰性錯失改革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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