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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核易核 偷天換日之謬論

文/王塗發(台北大學經濟學教授兼教務長)



 自九月底經濟部林部長提出停建核四廠之建議以來,即引起國民黨、產業界及媒體的強力圍剿,最近更有一群擁核的學界人士提出以核一、核二提早除役來換取續建核四的「以核易核」主張。失去政權的國民黨不知反躬自省,卻死抱著自己「核四非建不可」的擁核神主牌,痛批現在的執政黨不放棄反核神主牌的不是。對這麼一個曾經風光半個世紀的政黨,吾人除了同情之外,只能嘆息。然而,對於「以核易核」之擁核論說,吾人不得不指出其偷天換日之謬論。

 「以核易核」之擁核論者可以中央研究院一位鮑姓院士與一位鄭姓研究員為代表。綜觀鮑姓院士日前在聯合報所發表的以核四汰換核一之論述,幾乎完全相信台電的核電神話與謊言,這樣的科學求真精神實令人懷疑。「以核易核」的主要論點包括核四廠比核一廠安全十倍、以核四替代核一不會增加核廢料處理的困難、核能發電成本最低、擬議中的核四替代方案都不可行。以下就這些論點來剖析。

 首先,核四廠比核一廠安全十倍的說法,是假設核四廠的核能機組是根據最新標準設計的最新型反應爐,所以較安全。問題是美國通用電力(GE)公司已經二十多年不建核電廠了,如今轉包給日本的公司建造反應爐,核四的反應爐是該日本公司建造的第二座,只能當作是試驗品,如何能保證必定比核一廠安全十倍呢?新的產品雖然會朝比較安全的方向去設計,但是並不能保證一定就比較安全,更不用說是作為「白老鼠」的試驗品了,而且核四的防震設計還遠不如美國加州核電廠的防震標準呢!國際上有太多事後發現有安全疑慮而召回的新型汽車就是最好的證明。

 就核電廠而言,從一九五五年美國建造第一座核電廠以來,發生最嚴重的兩次核能意外事故是在一九七九年美國賓州三哩島核電廠與一九八六年蘇聯烏克蘭車諾比爾核電廠,而這兩座核電廠並非當時最老舊的電廠。有許多比這兩座還老舊的核電廠並沒有發生如此嚴重的意外事故,而這兩座較新的、設計也應較安全的核電廠卻發生了。僅此就足以說明:空有較安全的設計,並不能保證其安全度必然較高。更何況若因較安全的設計,而較易引起人為的疏忽,則更易造成意外災難。

 其次,「以核易核」論者認為核四廠所產生的核廢料較其他核電廠少,以之替換核一,不但沒有增加核廢料處理的困難,反而有所改進,或謂既然已經有了三座核電廠的核廢料待處理,再增加一座的核廢料亦無妨。問題是,即使核四廠每年生產的核廢料可能較少,但其未來較長運轉期間所生產的核廢料總量還是遠多於核一廠被取代的短暫運轉期間所可能產生的核廢料總量,而導致核廢料的淨增加。至於說已經有了三座再加一座亦無妨,就像說既然已經搶了三次銀行再搶一次又何妨。那可真是本性難移、賊性難改了!

 「以核易核」論者完全相信台電所編造的核電經濟神話,如鮑姓院士盲目引述台電公司一九九九年度各種電廠之發電成本,就認為「核能發電成本最低,是公認的事實。」事實上,美國自一九七八年以來就不再興建任何新核電廠,且自一九七二到一九九○年共取消一一九座核電廠計畫(其中有四十七座已部分施工或已完工),就是因為核能發電成本最高所致。根據美國能源部的統計資料,在一九八六至一九九一年間,全美核能發電成本平均約為燃煤發電成本的一點五至二倍;而英國在一九九○年代,核能發電的單位成本則是火力發電的二至三倍。在台灣,台電為了杜撰核四經濟的神話,隨時「任意」改變估計發電成本所依據的一些基本參數,如均化容量因素、熱效率、利率、建廠成本等,在其原來的「核四廠可行性研究報告」與最近在「核四再評估委員會」會議中所提供的資料中就有很大的差異。鮑院士雖自稱蒐集了贊成與反對核四的理由,但對上述這些事實卻似乎完全不知,就斷言核能發電成本最低是「公認」的事實,也未免太匪夷所思了!

 「以核易核」之擁核論者當然也認為擬議中的核四替代方案都不可行。其實,可行替代方案相當多,今僅舉改善既有電廠之淨熱效率一例來說明,即可證明。根據台灣能源統計年報的資料,在一九九八年,台電公司的氣渦輪機、複循環機組與汽力機的裝置容量分別為1,024,200瓩、4,056,000瓩與11,900,000瓩,其淨熱效率各為二四.一八%、三八.八六%與三十五%。目前國際上高效率天然氣複循環機組的熱效率約在五十六%至六十%之間,如果再加上汽電共生,則可提高到八十%以上。我們以保守的估計,如果在七年內逐步將這些既有的氣渦輪機與複循環機組更新,使其熱效率提高為五十%至五十五%,則在不增加天然氣燃料與不擴增輸氣設施的情況下,可以淨增加裝置容量在二二五.六萬瓩至二九九萬瓩之間,足以完全取代核四廠二七○萬瓩的裝置容量。

 而這些高效率的天然氣複循環機組的造價,依美國平均每瓩約五百美元來計算,則約在新台幣三五二億元至四六六億元之間(按匯率三一.二比一來換算)。就算加一倍,也不會超過一千億元,遠少於核四廠續建必須再投入的費用。如果汽力機亦可更新,提高發電效率,則其效果更大。其他的替代方案(如麥寮的兩部機組一二○萬瓩等)就不用說了。而這些更新機組又可比核四廠更早提供電力。因此,停建核四,反而可以使電力更加充裕。而且停建核四可加速電力事業自由化,並有利於發展小型分散式電力系統。如此將可創造眾多的投資機會與就業機會,對我國的產業發展之貢獻將遠非核四廠所能望其項背。 (作者王塗發╱國立台北大學經濟學教授兼教務長、澄社社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