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輪替實現,民主鞏固期來臨」
文/王業立(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
2000.03.20
中國時報
二千年的總統大選已經落幕,「政黨輪替」終於在台灣實現。在二十世紀的最後一年,台灣的選民用選票替杭亭頓所提出的全球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劃上了一個完美的句點。「政黨輪替」在台灣實現的意義,象徵著台灣已正式進入到所謂的「民主鞏固」時期。五月二十日政權和平轉移後,如同陳水扁在當選感言中所指出,便是一個新的「責任的開始」。
就憲政主義的基本精神而言,「定期改選」、「政黨輪替」或「權責相符」,均是防止掌權者濫用權力,以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必要手段。而為了保障人權與得來不易的民主果實,落實法治應是台灣進入到「民主鞏固」時期後,所必須面對的嚴肅課題。
回顧李登輝總統主政的十二年期間,推動台灣民主化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政治、社會、經濟上各種脫序的狀況也令人憂心忡忡。簡單的說,從威權走向民主的過程中,許多公平的遊戲規則並沒有相對的建立、許多民主社會的基本價值甚至遭到嚴重的扭曲,社會上充滿了一股無以名之的不平怨氣,上下交爭利的結果,社會正義逐漸喪失,整體社會逐漸「向下沉淪」。
陳水扁之所以能夠終結國民黨主政五十五年的執政局面,其原因固然不只一端,但認同他本人乃至於李遠哲等人所代表的「改革」理念,絕對是許多選民願意以選票支持他的重要原因之一。但要如何改革?在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中,唯有從落實法治、建立制度做起。
在我們的政治文化中,往往將改革寄託於個人的權威之上:一人有「心」,兆民賴之。但在進入「民主鞏固」時期後,我們所期望的改革,應該是建築在制度的建立,而非是個人的魄力、甚至是個人的權威之上。從許多國家的改革經驗中可得知,無論是家父長式的威權領導,或是民粹主義式的社會激情,均無法保證改革的持續性與長久性。
從某個角度觀之,陳水扁以百分之三十九的得票率成為「少數總統」,對於「民主鞏固」時期的台灣並不見得是件壞事。這意味著執政者在未來更應以「最謙卑的心,來包容所有不同意見的人」。進入二十一世紀後的台灣,不再需要另一個民粹強人。「年輕的台灣」、「活力的政府」,也不再需要什麼「鞏固領導中心」。要鞏固的,應是民主的制度、法治的精神,而不是個人的領導權威。執政者要學習成為多元社會的整合者而非仲裁者。
而台灣的人民也必須逐漸體認到,一個民主憲政下的總統,並非是無所不能的。他必須遵守憲法的規範、他必須嚴守權責之間應有的分際、他必須尊重憲政的體制、他也必須包容不同的意見。一個現行憲政體制下的總統並非萬能的神,他甚至不是國家最高的行政首長或是立法機關中多數黨的領袖。做為一個國家元首,他必須謹守「憲法守護者」的角色。「守憲」是任何一個民主憲政國家的總統最基本的責任,也是我國憲法第四十八條中總統就職時莊嚴的誓言。人民對於總統角色的期待,不應建立在得票率的多寡或個人魅力的強弱上,而在於他是否能在憲政的規範下,致力於國家真正長治久安制度的建立。
進入「民主鞏固」時期後的台灣,必須要持續進行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等諸多方面的改革,才能不斷向上提升。但改革絕不是寄託或塑造出另一個民粹強人便能克竟其功的。做為一個國家元首,陳水扁總統能夠做的,或許不是巨細靡遺的事必躬親,而是真正能以身作則的遵守憲政,尊重法治並建立制度。如此才有可能風行草偃,蔚為風潮,帶領台灣真正的脫胎換骨,持續改革,並進而開創出清新、健康的新台灣政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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