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易核不合理
文/王榮德(台大公衛學院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
新政府在考慮停建核四的時候,有學者提出「續建核四、關閉核一和核二廠」的建議。核四的興建與否本來是一個專業與人生價值判斷的問題,但是上述建議未仔細驗證台電的數據,就提議用這種政治方式來解決,實在不合理。個人以研究核能相關問題20年的經驗,嘗試以專業角度來看這個問題。
首先,核能電廠均有運轉年限的問題,一般來說,它的壽命是30年,好一點的可撐到40年;德國預定所有機組運轉滿32年就除役。根據台電核四計劃分析資料,美國19部已停機及除役的核能機組,平均運轉時間只有17年。核四興建前後總共約需八年,等到民國95年它蓋好的時候,核一和核二廠的四部機組已分別運轉28、27、25、23年,本來就已經接近要除役了,而且已經有其他備用發電方式,哪裡還有什麼條件來談和核四交換呢?台電為了讓核能發電佔總發電量一定的比例,準備用核四來接替核一和核二、核五來接替核三、核六來接替核四---。如此循環不已,很多人擔心台灣至終將成典型的「核廢島」。
其次,多一個核電廠就增加許多環境上的破壞和損失。核一、核二、核三運轉到目前已經產生16萬多桶的廢料,蓋了核四繼續運轉,所產生的廢料將持續增加。這還不包括留在核電廠原址的用過核燃料棒,亦即一般所稱的高放射廢料。每一個核電廠如果到達運轉年限,要除役、將原址清理乾淨,讓土地可以再使用,那麼就必須找到另外一個地方來存放用過核燃料棒及除役時所產生的核廢料。以台灣目前的情況,地狹人稠,要找到存放這些核廢料的地方非常困難,因此,核電廠原址均有可能成為永久性的「核能廢墟」。多一個核四廠,就多一個核能廢墟。偏偏核能電廠都蓋在風景最幽美的地區;核四廠所在地三貂灣是生態的寶庫,為了短短三十年的用電來永久破壞這樣美麗的地方,實在不值得。更何況只要儘速推動綠色新能源政策,不蓋核四根本也沒有缺電的問題。
第三,有關經濟問題,台電估計核四建廠經費為2082億,原先提出預算的時候為1697億,當時保證不會追加預算,但目前已經追加至2082億。真正蓋好,據美國電力專家羅慕義在「核四計劃再評估」時估計,大約需要3100億,與德州大學能源系統中心陳謨星教授估計每千瓦4000美元大約相似,可見台電其實是低估,以後還會不斷追加。核電廠除役拆廠所需經費,據美國核電廠除役拆廠的經驗,約等於建廠費用。如此,為了核四廠,總共至少需要投資6000億。如此估計還不包括核一核二提前除役,每年至少460億的損失(粗估核一、核二共四個機組324萬千瓦,每年基載發電300天,每度平均約2元)。一般人以為只要再花個一千億就可以蓋好核四,這是太天真的想法,而且準備讓三貂灣變成核能廢墟。
第四,有關安全問題,台電經常宣傳核四是新的機組比較安全,這是一種迷思。新的就比較安全嗎?在醫學上,我們通常不敢隨便用新藥,因為不想讓自己的病人作先鋒當白老鼠。核能新的機組由於缺乏經驗的累積,更難預測。更何況人為的疏忽難以控制,還有共同原因失效,如地震,也會導致核能災變。核四廠的防震係數只有0.4g,無法抵擋芮氏規模七級以上的地震。不論採用什麼機組,這些問題都不能迴避。核能終究是一個危險的科技,從前由於不知其有多危險,陸續蓋了許多核電廠,後來知道了,美國自1978年起就不再蓋新的核電廠。台灣為什麼要揀先進國家不要的這種核能科技呢?從前蓋好的三座核電廠,除役時間到了就算了,增蓋核四只有更增加風險而已。
第五,有關電力穩定的問題,核四機組所採用的ABWR 機組,在日本運轉數年的經驗發現,其跳機率為其他核電機組的2倍;只要一跳機,立即發生電力供應問題,供電反而不穩定。
從前以為經濟發展所需要的電力每年一定得增加某個百分比,因此需要不斷蓋更多大電廠來因應;不但如此,還需要蓋許多的備用電廠,以便當大電廠故障或跳機可以補上,在投資上,這是極端不經濟的作法。如果全面改善產電、輸電、配電及用電效率,則電力需求不一定會持續增加,甚至會減少。美國的經驗就呈現此趨勢。興建核四不僅多出太多備用電力,又使供電不穩,實不划算。
比較好的方式是採取多元多樣的能源途徑及分散式小型高效率供電系統,形成整個地區的電力網,這可從電業真正自由化,讓民間的汽電共生廠(共361萬千瓦)並聯供電做起。如此,人民就可不必倚賴長距離輸電系統來供電,比較不會發生大規模的停電,也可減少輸配電之電力損失;在國防上也比較難被封鎖。同時應該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如太陽能、風能和燃料電池,此等綠色新能源政策(或稱「軟質能源路徑」)正可達成安全、穩定、經濟、乾淨、公平之供電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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