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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伊戰爭的國際安全意涵

林正義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 澄社社員)

中國時報 2003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十五版


      

美國在嘗試使用聯合國多邊機制,而未能克竟全功之後,在兩天的最後通牒後,展開第二次波斯灣戰爭的行動。此次戰爭帶給國際安全「四P一D」的思考層面,分別是:總統(president)、「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 (proliferation)、先發制人(preemption)、中共(PRC)、斬首(decapitation)。
  布希總統的個性與決策認知是美國攻擊伊拉克的主因。布希總統的「單邊主義」傾向,不見得會成為日後不同美國總統在處理國際關係的主軸。布希「單邊主義」的作法,早使美國與其他歐洲國家之間,出現外交政策的嫌隙。然而,一九九九年繞過聯合國安理會的北約轟炸科索沃,卻無法再度出現在攻伊的行動上。北約內部在第二次波斯灣戰爭伊拉克,竟演變成法國與美國兩個對峙的集團,迫使其他成員國必須採取立場。
  美國在遭受「九一一事件」之後,布希政府調整國家安全戰略,認為靜待恐怖組織攻擊再反擊是自殺而非自衛,因而發展出一套必要時「先發制人」的嚇阻概念。美國攻擊伊拉克的行動正是「先發制人」的具體實踐。除非有特定國家資助恐怖主義組織、擁有及使用過「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否則伊拉克的案例將是孤立的案例。美國對非國家角色的恐怖主義組織「先發制人」,卻有較大的可能性。
  美國攻伊的理由之一是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及使用,遏止生物化學武器與恐怖主義的結合。在美伊戰爭之後,全球針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將會有更嚴格的管控。美國對北韓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在攻伊行動告一段落之後,將有更強硬的作法,但不大可能攻打北韓。在北韓具有較強反擊能力之下,除非北韓製造軍事衝突,美國以對付伊拉克的方式,對付北韓的機率甚微。
  在聯合國二次集體安全行動中,中共在韓戰被譴責為侵略者,在第一次波斯灣戰爭對安理會授權使用武力投棄權票。此次,中共在美國攻伊的決策過程中,不強出頭而退居反戰的幕後,無意動用否決權,或公開附和法國、俄羅斯、德國加入反戰聯盟。大多數的國家採取北京這種作法,而不是像法、德強烈反戰。中共不得罪美國的作法,美國與中共關係雖不必然大幅改善,但仍會朝較有利於北京的方向發展。在美國本土安全堪慮、伊拉克重建、北韓核武威脅之下,布希視中共為主要對手的時間將會被推遲。
  美國對伊拉克戰爭目標是拔除哈珊政權,而不是摧毀伊拉克有生戰力。布希政府在最後通牒即將結束之前獲得哈珊等高層領導所在位置的情報,決定等通牒一過,立即以F一一七戰機及戰斧巡弋飛彈予以攻擊,想藉「斬首」戰略,迅速結束戰爭,儘量不殃及無辜。美國攻擊伊拉克哈珊政權是如此,二○○二年七月美國國防部在「台海軍力評估報告」中,也認為中共將對台灣採取擒王戰略。台灣決策指揮中樞的保護與強化,應是由美伊戰爭所得的一項重要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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