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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社會 指日可待?

畢恆達(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 澄社社員)

中國時報 2003年六月七日 第十五版 時論廣場


      

最近立法院封殺行政院所提出的刪除戶籍法第八條:「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指紋並錄存」的提案;部分立法委員並支持建立全民指紋資料庫,以提高治安維護及防範犯罪的成效。而走在台北市的街頭,迎面可見愈來愈多「本里24小時錄影監視中」「本處監視防盜系統與警局連線監控中」的標誌。不論是全民指紋建檔或者廣設監視器,都是邁向「監視社會」的作法,都攸關人民的權益福祉甚鉅。此種政策,固然有其利弊得失,然而其缺少公共論壇,人民漠不關心,倒是讓人覺得訝異。
台灣的治安難道已經敗壞到人人自危,以致於改善治安成為一把尚方寶劍、無往而不利。治安與人權,我們只能二選一嗎?身為一個市民,為甚麼不能要求一個享有人權、又能保障人身安全的生活環境?當我們提出「願意犧牲一點人權來換取安全」的提問時,其實已經預設了人權與安全二者必然是矛盾而不可得兼。改善治安沒有其他更有想像力、更為人性的作法嗎?
許多人認為我又沒有做壞事為甚麼怕監視器、我又不是壞人為甚麼怕指紋建檔。甚至還有人說,只有做壞事的歹徒才會反對監視器。按照這種推理,那是不是只有歹徒才會反對鞭刑、反對死刑呢?也有立法委員說,所謂人權是保障「好人」的人權,這比保障壞人的人權更為重要。原來,他們認為壞人並不是人,所以不該享有人權。
只是好壞又是如何、由誰定義呢?游民、跨性別者是壞人嗎?為甚麼大家不斷對之加以污名?連勇敢對抗SARS病毒,並且痊癒的人,都還要遭受鄰居異樣的眼光,避之唯恐不及。同樣地,那甚麼又是壞事呢?
指紋建檔與設置監視器,必須花費很大的成本。例如,永和市的監視器預算是三千萬元,還不包括持續的營運與維護費用。全國蒐錄指紋、換發新式國民身份證的總經費約十二億元。如果將設置監視器與指紋建檔的人力經費,用來增加就業機會、減少貧窮人口、訓練更多的女性警員、加強社區的義工巡邏等,也許對於治安改善會有更大的助益。
監視器與指紋建檔的功效,其實受到媒體的誇大。只要有一件重大刑案因為監視錄影帶或指紋而破案,就會受到電視與平面媒體的關注與報導;然而就整體刑案破案紀錄,其中監視器與指紋扮演關鍵角色的比例究竟有多大,其實我們並不知道。
監視器與指紋建檔可以改善治安、交通,協尋失蹤人口等,這麼正面的理由,很少人敢於反對;結果也就很難去詰問其中壓制與正常化(normalization)的面向,亦即討論它所可能付出的代價。資訊的流通經常是不對等的:有權力的人,監視沒有權力的人;「正常」人監視「不正常」的人;男人監視女人。如果沒有經過人們討論的政治過程,沒有建立一套管理資訊的規範,則所謂安全或受到監視,會因為階級、種族、性別與年齡而呈顯不均衡的分佈。如果沒有明確的規範,只要有接近資訊權力的人,都可以擁有像壹週刊記者同樣的能力,去拼湊他人的行動軌跡。
事實上,我們往往只注重維持社會秩序的技術,卻不討論真正能分析解決社會問題根源的政策;過度依賴高科技,卻忽略了人性的尊重與提升。科技一方面應該為人所用,一方面科技本身已經預設某種社會機制。正如核能發電一樣,指紋建檔也同樣預設了集權控制;選擇一種特定技術,其實已經同時選擇了一種相應的社會互動。在我們的社會還沒有變成全然的「透明社會」之前,也許應該有更多更深的公共辯論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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