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與非核家園
王塗發(澄社社員)
自由時報 2003年七月八日 第十五版 澄社評論
陳水扁總統在六月廿七日「全國非核家園大會」上正式宣布,將於明年總統大選時(三月廿
日)或之前舉行核四公投,由人民做最後的決定,以消弭各界的歧見與紛爭。對於陳總統的宣示,核四公投促進會隨即釋出善意,將七○四進坐總統府的活動,改為「疼惜台灣」的感性訴求,「進站」總統府,並發表「七○四宣言」,表達對陳總統公投政策的肯定,同時也呼籲台灣人民支持「核四公投、人民作主」的理念。
有些人認為核四廠都已經建一半了,再來進行公投,實在沒有必要。這些人對「核四公投」的意義並不完全瞭解。「核四公投」至少具有兩項重大的意義。第一、它可以彰顯台灣是一個完全民主的主權獨立國家,對於具有重大爭議性的公共政策議題,人民有權做最終的決定。核四廠從規劃興建、暫緩興建、非建不可、停止興建、到恢復興建,在台灣爭議紛擾了二十多年,但其興建的決定並沒有取得人民的同意。因此,有人(如林俊義先生)認為反核是為了反獨裁。如今在核四廠尚未建好之前進行公投,正可彰顯台灣的政黨輪替確實已由過去的獨裁政權轉為民主政權。
第二、「核四公投」與「非核家園」具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停建核四是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的關鍵;唯有如此才能早日邁向真正的非核家園。興建核四將使「非核家園」目標的達成至少延後二十多年。誠如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鹽寮反核自救會、…等環保團體,在「全國非核家園大會」時發表的共同聲明指出:「落實非核家園政策的核心工作是核四之處理,唯有停建核四才能彰顯政府落實非核政策的決心。否則,一邊提倡非核家園,一邊興建核四,反而凸顯政策的荒謬性,而使「非核家園」淪為空洞的口號。」然而,在目前朝野各政黨對於核四之處理毫無共識的情況下,若要停建核四,則唯有透過「核四公投」才是最佳的解決途徑。
很顯然的,核四停建與否,對於台灣能否早日落實「非核家園」的理想,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在此大前提下,只要核四續建,則相形之下,既有核能電廠(核一、核二、與核三廠)何時除役,就已成為枝節末微、無關宏旨的瑣事了。因此,在三年前的「核四再評估委員會會議」時,個人就反對主張續建核四者所提出的「以核易核」論(即以核一、核二廠提前除役,來換取核四廠復工續建),並撰文駁其偷天換日之謬誤(見自由時報,澄社評論,2000年10月26日)。對於既有核能電廠,最重要的是加強其安全維護與管理,以確保核電廠員工與人民的安全與健康。為了要確保既有核電廠的運轉安全,則應以各核電廠的設計可發電總量來規劃其營運時程,而不是各核電廠都營運相同的年限後除役。就如同一駕飛機的設計可以飛行多少里程或一輛汽車的設計可以跑多少里程一般。假設某一廠牌的某一款汽車設計可以跑十六萬公里,若開車族「平均」每人每年開車一萬六仟公里,則一般都會認為該款汽車的「平均」壽齡為十年。那麼,理論上,該款汽車開了十年後都該被淘汰掉。但實務上,若某甲每年只開八仟公里,十年才開了八萬公里,且平常又維護保養得很好,則沒有必要十年一過就將其車子淘汰掉;反之,若某乙每年開三萬二仟公里,五年就開滿十六萬公里,則不能讓某乙開到第十年後才將其車子淘汰掉,而應該在將近開到十六萬公里時就將其淘汰掉。這就是總量控制的道理。
綜合而言,停建核四是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的關鍵;而在目前的情勢下,若要停建核四,則唯有透過「核四公投」才是最佳的解決途徑。台灣人民如果真想要建立「非核家園」,則應督促各級政府辦好「核四公投」,並透過此項公投,表達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人民作主」的基本民權。至於既有核能電廠的營運時程,則宜依其設計可發電總量來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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