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亂象必須儘速導正

顧忠華 (政大社會系教授、澄社社長)

立法院甫開議,各種荒腔走板的現象便不斷出現,首先是無黨籍委員臨時集結,竟然可以獲得「禮讓」三席召委,並分別佔據與立委個人利益糾葛明顯的委員會,引起社會嘩然。最後雖然在不同政黨內部擺不平的抗議聲中,無黨籍召委演出了集體辭職的戲碼,平息一場風波,但也令人見識到立法院像是利益輸送管道的「總樞紐」,一定要有嚴格的利益迴避規範,才能阻卻立法院淪為「犯罪淵藪」。

這場風波才平,另場更大的「擅色腥」風暴又起,而主導者竟是日前由本社調查國會記者意見及立法委員互評中名列前矛的李慶安委員。李委員僅憑薄弱的證據,以想當然爾的心態忽略其他證詞,犯下了很難令人原諒的錯誤,作為公佈評鑑結果的社團,我們深感遺憾,但也更堅定地體認到:台灣的國會存在著太多不合理的制度與行為,必須從自律和他律雙管齊下,方有機會重新獲得民眾的信任。事實上,立法機構乃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石之一,如果國會形象一蹶不振,絕非全民之福。

在他律方面,我們欣見有立法委員展開「立法委員行為法」及「立法院組織法」的修法連署,規定立委需專職專任、不得兼任營利事業職務,並強化紀律委員會之職權等等。我們相信此為重建立法部門形象之唯一正途,其餘遁詞,如有委員聲稱不兼職會餓死云云、或以人身攻擊方式模糊焦點,皆非堂堂立法委員應有之行為,只會加深外界認為立法委員自甘墮落的不利印象。

再從自律的角度來說,類似像李慶安委員的行為,對於立法院的整體形象有莫大的傷害,假若李委員能主動向紀律委員會自請處分,而委員會也能秉公處理,施以適當懲戒,或可立下規矩,令其他委員知所節制,不再冒然濫用立委職權。因為李慶安委員的不當行為並非特例,不少委員在言行方面極不負責,常造成他人困擾,如本社公佈監督國會報告後,前社長瞿海源教授即受到邱姓立委抹黑,媒體則不經查證便反覆報導,形同對於人格權的惡意破壞。就立委不當言論涉及對本社社員毀謗之部份,有涂醒哲代署長之啟示在先,本社不排除公開徵求義務辯護律師組成律師團按鈴申告,以全力維護社員人格尊嚴。
除了國會內部自律與他律的規範外,結構性的國會改造更是根本之計,本社與多個社會團體去年組成的「改造國會行動聯盟」正蓄勢待發,準備以新的行動,號召更多民眾共同推動選制改革 (單一選區兩票制) 以及減少立委人數的配套方案。惟有徹底改變立法委員產生的方式,政黨在提名時才會更加審慎,於此同時,公民社會對國會的監督更必須不斷加強,這樣下來,眾所期待的清新國會終究會有實現的可能。

最後必須重申,澄社進行國會監督計畫,包括對於立法委員進行評鑑作業,以及針對兼職及財產狀況加以調查公佈,係民主國家極其普遍且廣受支持之公民行動,其目的在要求國會建立有效之利益迴避制度,避免民意代表以權謀利、腐蝕國會正常功能。總之,澄社自創社以來,堅持超然公正之論政風格,並自許為公民社會之代言人,針砭公共政策與政治人物之失當作為。雖曾遭到各種污蔑、抹黑,但從未減損本社之社會公信力。經此事件,本社除繼續推動國會改造工作外,亦將自我檢討,研擬更完備之評鑑標準,搜尋更完整之資訊,設置動態資料庫,作為持續評鑑立法委員個人及整體表現之依據。